國小四年級的時候,有一篇課文「手與腦」,講手腦並用的重要性什麼的。老師叫我們分組寫一篇故事探討這個問題。

那是我第一次被背叛耶。

當年我的作文頗受老師激賞,大家都覺得我作文寫很好,於是我負責故事部分,另外兩三個人負責畫封面什麼的。結果等我拖拖拉拉得在最後一晚寫好後,打電話給同學,她們告訴我已經畫好封面也寫好故事了,叫我自己一個人當一組。

冏。

總之我是抱著很悲傷怨恨又強顏歡笑(不敢給老媽知道我被背叛了||||||)的心情隨便在稿紙上畫了奇怪的東西交出去。

結果得了全班唯一的一百分。

是老師看我可憐嗎?還是因為我認真到除了抄課本以外,還跑去翻了我爸的「老周的身體」--文中讓手跟腦激烈的辯論,自己到底有什麼功用(抄自「老周的身體」),結果最後村長(哪來的啊)出來調停,兩人(?)才合好,知道所有的身體器官合作才對身體最好--所以老師要獎勵我?

我也忘了得一百分之後,我有多唱秋,而同學又有多諂媚了(真的有嗎)。

 

手跟腦都覺得自己最棒了,整個身體都是靠她們來運作。即使知道了所有的身體器官都很重要,但她們的優越性仍然不會動搖。

相對的,腳腳真的很可憐,支撐了全部的重量,背著大家到處移動,卻總是被忽略。但硬要說他也很重要,卻也似乎比不上手和腦。

所受的苦也很多。

每次馴服新鞋的時候,都要真皮真肉的去跟鞋子搏鬥,磨出各式各樣的痕跡、瘀青和破皮,痛不可遏還要繼續堅持下去,直到鞋子軟化投降,才能安穩享受短暫的舒服。然而在腳腳逐漸恢復,嫩皮重生,又變回原本白淨的樣子時,又差不多該換鞋子,或是想買新鞋了。

面膜敷完順便擦擦腳、過期的乳液可以擦腳、防曬到最後才擦腳......即使市面上早就已經出了一大堆腳腳的保養品了,可是窮又懶的人,多半還是都這樣作(只有你吧小姐)。而且我還根本都沒敷什麼面膜,通常都是拿過期乳液來擦腳,但是又覺得很胎歌,過期乳液就那樣繼續放在角落裡(媽啊)

我們,不,只有我才對,差不多該開始重視我飽受摧殘的腳了吧,寫到這邊,忍不住看了一下穿著新鞋的那兩隻肥爪......不禁有種無力感湧上心頭,又把她們塞回鞋子裡。

文章也差不多該結束了吧。(被巴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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